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根据户籍类型及就学需求,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名。
5月23日至27日,各小学核对六年级毕业生名单,审核小升初招生系统里各片区录取数据,完善毕业生报名信息(本地户籍招生片区划分详见附件1)。
6月1日至10日,各小学召开毕业班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初招相关政策,指导填写相关信息,分类指导报名,具体如下:
1.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1)申请在本区中学就读
填写《翔安区2022年秋季初级中学报名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报报名信息及升学志愿。
(2)非翔安户籍毕业生申请到区外升学
在本区就读非翔安区户籍毕业生,要求到区外或回原籍升学的,填报《翔安区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区外升学申请表》(附件3),由毕业小学汇总于6月13 日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3)翔安区户籍毕业生申请跨片区升学
因购房落户、父母工作调动及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居住地迁移需跨片区(含到区外)就读的,除填报《翔安区2022年秋季初级中学报名表》(附件2)外,还需填报《翔安区小学毕业生跨片区升学申请表》(附件4),并附房产证明、户籍证明、单位证明等材料,经接收中学、片区所在中学审核同意后由接收学校汇总于6月23日前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4)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升学
在本区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与本片区户籍学生同步报名。非本区毕业,在我区有合法固定居所的,应在5月28日至6月6日电脑登录“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s://ixm.xm.gov.cn)或微信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回翔安区升初中的网上预约登记。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5)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人才子女升学
根据厦委组〔2017〕115号以及我市人才管理相关规定,人才子女申请政策照顾入学的,应在5月25日前向区教育局提供各类人才认定证明材料、工作单位证明、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个人书面申请(选择的学校志愿应不少于2个),遵循志愿按序由区教育局统筹派位升学。
(6)本区征拆户子女就学
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实际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由家长到户籍所在地镇(街)申请,填写就学志愿,然后由镇街审核盖章确认后汇总提交至翔安区教育局接受统筹安排入学。(镇街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6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7)翔安南部新城中心区小升初采用“多校划片”形式招生。
中心区(翔安大道、金泉路及新澳路以东,翔安东路以西,翔安南路以南,蓬莱路以北地块)内小学符合招生条件的毕业生随机派位到中心区初中学校,形成小学升初中招生片区,具体录取办法详见《翔安南部新城中心区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附件5)。
2.翔安区户籍毕业生申请回所在片区升学
户籍在翔安区(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小学在外就学,要求回翔安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5月28日至6月6日家长电脑登录“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s://ixm.xm.gov.cn)或微信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回翔安区升初中的网上预约登记。学生及家长必须放弃在原就读地升学资格方可在我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登记或已经参加区外招生报名的,视为放弃在户籍地升学资格,学校不再保留学位,应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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