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一、招生方式
1、第一阶段:
具有经开区户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的适龄幼儿,进行报名登记。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2、第二阶段:
各幼儿园登记结束后,若有空余学位,将面向社会公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经开区企业务工子女的非芜湖市户籍幼儿)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进行登记 ,若登记数不超过空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登记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
二、招生条件
1、具有经开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2、非经开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需在经开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经开区企业务工的非芜湖市户籍幼儿)。
三、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其中小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中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大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四、幼儿园资格审核
各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
具有经开区户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的适龄幼儿,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4)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经开区企业务工子女的非芜湖市户籍幼儿)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经开区境内企业工作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