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和实际承载能力,2022年秋季籍山镇城区6所公办幼儿园小班计划招生共570人,采取幼儿监护人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
(一)网上申报
1、采取幼儿监护人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通过籍山镇城区6所公办园邮箱提交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20日—6月26日。由幼儿监护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所报名幼儿园指定的邮箱。报名表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只能在一个邮箱提交一次,不得重复提交),幼儿监护人务必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和邮箱,确认无误后提交,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无效。
2、一名幼儿只能网上申报籍山镇城区一所公办幼儿园,选择两所及以上的同一幼儿信息将全部被视为无效信息,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报名时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表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派中,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相应增加。网上申请报名提交后,对网上申报进行初审,6月28日在各幼儿园校门口张贴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表提交后,各幼儿园对报名表内容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过邮箱回复“初审通过”,幼儿监护人在6月29日-7月2日期间的指定时间段(见邮箱回复)持相关材料到所报名的幼儿园现场审核并确认。仅在邮箱提交报名表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因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集聚,请家长按邮箱通知分配指定的时段前往现场确认,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前往。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⑴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幼儿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⑶幼儿户口簿原件和户主、幼儿页的复印件;
⑷监护人住宅房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12 月31号前交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幼儿父母亲为独生子女的《独生子女光荣证》,或提供该幼儿实际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书面证明和确定家庭成员关系的相应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⑸符合南陵县开发区务工人员条件的人员须提供:县内在县开发区务工的幼儿监护人须均需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在县开发区企业签订的 1 年以上且被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参加且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县外在县开发区务工的幼儿监护人除提供以上两项材料外,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在籍山镇城区的《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