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城区上小学政策
荆门幼升小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各学校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选拔学生进行二次分班;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和抢夺生源;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辖区初中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
全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严禁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要通过改扩建校舍扩大招生规模、大力推进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统筹分流辖区生源等措施,有效化解非起始年级大班额,将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以内。要有效解决择校问题,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公办初中择校生认定工作(凡不属于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新生即为择校生),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和学生,初中毕业时不得享受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资格,并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分配生”资格承诺书》,同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荆门城区上小学都需要哪些资料
按不同情况需提交荆门城区居民户口或居住证,房产证(合法购房合同)或两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租交费收据(以上证件按要求提交,并非所有证件都需要)
▶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凭户籍证明确认)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居住达两年以上(学校调查属实),同时取得荆门城区居民户口或居住证,可凭房产证(合法购房合同)或两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租交费收据、居民户口或居住证向对口公办小学或初中提出入学申请(其中在荆门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对口升入公办初中)。
▶ 若对口公办学校有富余学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居住年限;若对口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可采取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确定招生对象,富余生源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就近的其它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