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教育局发布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一、暂停线下教育教学等聚集活动
从8月3日起,市内所有公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含针对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和 成人的培训)、研学、军训、培训、演岀、比赛、大型会议等线下教育教学及聚集性活动全部暂停。
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
二、招生线下咨询暂停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严防严控的要求,为了减少人员聚集、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市教育局决定自8月5日起,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不再接受线下咨询 。咨询方式主要转为线上咨询 。
招生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27-60281589,027-60281578;招生报名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27-87826587
三、加强校园封闭管理
校园封闭管理继续加强,需做到所有进入校园和各单位人员的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码(健康码)卡(行程卡)必验、口罩必戴。
各单位食堂工作人员、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必须有疫苗接种证明、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进入校园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有基建项目的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人员健康管理和行踪排查,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有疫苗接种证明、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从中高风险区来鄂州的施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施工 。
四、倒排日程,开学前14天必须返鄂
各学校需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师生员工需每日健康检测上报。
为留出隔离观察时间以确保秋季开学人员能全部到位,各校要根据本校开学时间倒排日程,全面落实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返回鄂州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 ,有任何异常笫一时间向学校和单位报告。
回鄂州人员应主动做核酸检测,未经学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返校(单位)。
即日起,教育系统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市。 已经出市的师生员工尽快返回,途中一定要避开中高风险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回鄂州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主动配合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五、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设备检修
通知还规定,各单位需盘点补充防疫物资,保证所有物资在保质期内,并能正常使用 ;
同时及时更新更换防疫宣传标语标识;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主要包括测温通道、测温枪、留观室、卫生间、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等。
六、抓紧推进疫苗接种
初中、小学毕业年级制定接种预案,组织好8月初即将进行的12-14岁学生第一剂次接种,10 月底前完成12-17岁学生全程接种。推进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接种清零,动员家长尽快完成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