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十个本科专业。
说明:
1、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和作曲四个方向。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唱法种类:民族和美声。3、音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乐器种类:二胡、笙、唢呐、竹笛、古筝、琵琶、扬琴、大提琴、小提琴和民族打击器。
二、招生条件及对象
1、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2、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其他专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
3、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要求爱党爱国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肢体残疾或缺陷;普通话水平较高,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语调自然、流畅,表达能力强,有较好的综合艺术素养;男性考生身高原则不低于1米72,女性考生身高原则不低于1米62。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专业考试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学校在全国不组织专业科目校考,承认各省联(统)考成绩,省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录取方法为在投档考生中:
➊ 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➋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➌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专业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以上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山东省未设置联考的专业,我校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根据山东省投档原则,专业合格后,分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按百分制折算)高的优先录取。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近三年湖北省艺术类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及2022年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