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黄冈中考加分政策
(一)加分录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参加录取。
⑴烈士子女;
⑵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
⑶在消防救援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在消防救援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指挥员和消防战斗员,不包含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子女。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参加录取。
⑴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⑵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⑶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二)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申报审核程序
1.考生申报。考生填写《黄冈市2022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并按表格下的说明准备相关证件材料,连同考生本人和家长签订的《考生优录资格诚信申报承诺书》于4月20日前一并提交给所在学校。
2.学校初审。学校收齐考生相关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经办人签字,学校盖章确认,公示无异议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县市区招考机构。
3.县市区招考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考生提供的优录材料由县市区招考机构汇总后提交相关部门核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