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新华区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初中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1.随迁子女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随迁子女父母页、随迁子女本人页) ;
2.随迁子女和父母双方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
3.住房证件:
A、自购房的:父母的房产证;
B、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
4.父母双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中心城区用人单位务工的,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中心城区经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缴税证明;
5.社保:父母双方的沧州中心城区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6.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7.小学毕业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