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发〔2022〕3号)和《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2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崇川教发﹝2022﹞24号)的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秋季入学招生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九圩港接通扬运河接永和路接深南路至九圩港(不含大南新村)。
(点开可查看大图)
二、招生对象
今年招收的一年级新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
1. 网上申报:
2022年5月15日至6月5日
网上信息填报入口:
(1)电脑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进入报名页。(2)手机端也可进入报名页。
注意事项:
(1)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2)打印《新生入学报名表》,并确认签字,在规定的时段内(详见《新生入学报名表》)带好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如家长不具备网上申报或打印条件,可于7月3日至4日,7月6日至7日现场申报预约。
2. 现场确认:7月3日至4日,本地生源报名。(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3. 如有空余学额情况,7月6日至7日接受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特别说明: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在报名时间以后提交入学材料的,一律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四、招生条件
(一)以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7.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8.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9.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对其已入学子女作清退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如我校第一阶段招生后有空余学位,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材料要求: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五、招生地点
泽生楼
六、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不作为入学依据,新生入学须经家长及孩子到校现场审核材料合格,并领取入学通知书为准。
2.若我校学额已报满,则到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登记报名。
3.凡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适龄儿童,一律由家长陪同并带齐资料(入学登记表、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现场确认时,需随身佩戴好口罩,出示《新生入学报名表》,现场扫描场所码并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80779070
区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5797070、85797071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