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川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张謇一小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进行。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 ~ 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通扬运河以东,城北大道以南,长泰路以西,永兴大道以北 ;大南新村 。
三、网上报名
各家长5月15至6月5日,可以到学校东传达室领取网上报名指南 ,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步骤网上填报。确认填写内容后,点击“确认”键,然后打印《新生入学报名表》。7月3日至7月4日(8:30--11:00 13:30--16:30 )再到学校现场确认,并领取入学通知书。到校时请同步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报名表、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幼儿园大班素质报告书等。
四、现场报名
如果资料齐全、真实,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网上报名出现问题 ,或者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在7月3日至7月4日(8:30--11:00 13:30--16:30 )到校现场报名。到校时请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幼儿园大班素质报告书等。
五、疫情防控
受疫情影响,每个家庭一名监护人来校即可,进入校园时请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接受对行程码、健康码的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
六、入学条件
以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
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7.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8.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 工作日内,可电话咨询 )
学校咨询电话:80779052
(8:30 -- 11:00 13:30 -- 16:30 )
监督举报电话:85545241
(8:30 -- 11:00 13:30 -- 16:30 )
八、补充说明:
1.施教区范围内招生结束后本校如仍有空余学额,学校可以考虑7月6日 ~ 7月7日接受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稳定收入”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的报名。到校时请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本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幼儿园大班素质报告书等。( 本校前几年里未出现过空余学额 )
2. 区教育体育局基教科于7月3日至7月4日、7月6日至7月7日在通师三附西校区协调解决入学中的疑难问题。区级招生咨询监督电话:85797070 、 85797071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