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对象
截止2021年12月30日前取得和平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现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动迁考生进津手续须于2021年12月30日前办理完毕。
》》》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0日至30日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外地回和平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自行填写正式报名信息、上传电子头像照片,并自行打印出纸质《报名表》,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
(二)远程审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家长须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区中招办将对照系统中已打印《报名表》的考生信息,核收考生的审核材料,并进行审核。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区中招办将与审核材料有疑义的考生进行联系确认,未联系的考生默认为报名成功。
1. 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后的《报名表》照片;
2. 户口本带派出所印章的首页、户主页、考生本人页的照片;
3. 考生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蓝印户口考生还需提供蓝印户主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 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签字后《报名表》的半身免冠照片(所拍照片须能看清考生身份证头像和《报名表》上的考生签字);
5. 如申请体育统一测试免考,还需提供残疾证、长期免修体育课证明、诊断证明等相应的免考证明材料照片;
6. 其他佐证材料照片。
》》》填写说明
1.七年级第一学期后由外省市转入本市一栏应选择“是”;
2.报考科目一栏应选择“八、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九科”;
3.是否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升学一栏应选择“否”;
4.户籍所在地派出一栏应根据户口簿首页如实填写;
5.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一栏须填写天津市内地址;
6.选择“体育报考项目”时要根据考试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注意事项
持有天津户籍但在外省就读,要求回津参加中考的学生,家长须在原初中学校做毕业处理。被天津某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后,将建立天津普通高中学籍,以“跨省升学”流程功能调取学生原初中毕业库中的学籍信息。
因未在原初中学校做毕业处理,或因提供的初中毕业学籍信息虚假或不准确的,将导致在天津市无法建立高中学籍,由学生和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