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清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农村学校。农村小学招收本村和指定范围内适龄儿童;农村初中招收本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乡镇内有2所初中学校的按划定范围招生。
城区学校。小学招生学校有清苑区第一小学、清苑区第二小学、清苑区第三小学、清苑区第四小学、清苑第五小学、实验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有清苑区第二中学、清苑区第三中学、中冉中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安置在实验小学、清苑四小、清苑五小、清苑三中、中冉中学入学,由清苑镇总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确保全部入学。
区直一、二、三小:继续按城区划定片区招生(见城区小学招生片区)。
实验小学:招收北大冉村户籍及阳光国际小区、阳光锦绣城小区、檀香园小区居住适龄儿童(以房产本为准),接收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清苑四小:招收大福村、西福村户籍及大福新村、东方紫园小区、紫园尚品小区、旭升二期小区居住适龄儿童(以房产本为准),接收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清苑五小:招收中冉村户籍、文渊阁小区居住适龄儿童(以房产本为准),接收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清苑二中:招收城区和划定范围内适龄少年。符合清苑二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少年也可选择清苑三中或中冉中学入学,享受片内生待遇。
清苑三中、中冉中学:招收清苑镇划定区域户籍适龄少年,接收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在西顾庄和谐园社区的城关派出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二小、二中或西顾庄小学、三中入学,非城关派出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选择西顾庄小学、三中、张登中学林水分校入学。
新建小区交工入住后,相关单位须向区教体局备案,以便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小区入住人口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情况,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民办学校在优先满足清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清苑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后,仍有计划内空余学位的,可以在保定市其他县(市)招生,但一般不超出保定市域范围。招收保定市域范围内其他县(市)生源时,应及时向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学校可在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徐水区、满城区范围内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