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保定主城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办法
按国家、省文件要求,各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一)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主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共设立五个批次。
1.提前一批次:“3+4”本科、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保定一中宏志班、保定三中人大班、保定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美术中学创新美术人才培养班,主城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艺体生,该批次设一个志愿。
2.提前二批次:保定一中与清华附中合作设立的“清华附中创新实验班”、保定二中依托理化生学科优势设立的“卓越创新实验班”、保定三中与人大附中合作设立的“人大附中创新实验班”、保定外国语学校依托北京外国语大学设立的“外语创新实验班”、保定七中设立的“智慧创新实验班”、民办普通高中公益生,该批次设一个志愿。
3.第一批次: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设一个志愿。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调剂计划(提前批省级示范性高中未完成的计划和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各学校指标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面向主城区招生,设5个平行志愿。
4.第二批次:A类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含艺体生)设一个志愿。B类全市民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设5个平行志愿。C类: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学校设1个志愿,下设2个专业志愿。
5.第三批次:省教育考试院下达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设1个志愿,下设2个专业志愿。
(二)各批次最低控制线的划定
1.“3+4”本科、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划定。
2.普通高中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1)市直属学校提前批文化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提前批文化生招生计划、考生分数按照一定比例划定。
(2)第一批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最低控制线,根据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计划、主城区考生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
3.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除艺体生外)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分数。
(三)主城区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1.录取依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进行。各学校按规定的时间在中考信息管理平台上下载录取考生的信息,向社会公示录取新生名单。
考生根据在中考信息管理平台上查询的结果,凭《准考证》在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交费,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初中入学时的片外生、有转学经历的学生或未在指定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报考第一批次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录取时按中考成绩扣减50分后录取,报考其他批次不扣减分数。
3.在平台上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所有考生,均为正式录取名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4.提前批录取分数不含优惠照顾分数。
5.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时,考生文化总分并列时,依次参考语、数、外、理综、文综的顺序比较,各科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一同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时文化总分并列的考生一同录取。
6.民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结束后,方可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不能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四)主城区各批次录取办法
1.提前批录取:
提前一批保定一中宏志班、三中人大班在全市范围招生,按照考生分数、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国语小语种班、保定七中艺体生、美术中学拔尖创新人才班录取范围为参加学校专业测试且合格的全市考生,依据考生分数、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级示范性高中艺体生的录取范围为参加学校专业测试且合格的主城区考生,依据考生分数、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4本科” 在全市范围招生,按照考生分数、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由招生计划的县(市、区)负责本区域的录取工作。
提前二批各招生学校按照考生分数、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主城区第一批次录取:在提前二批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实验班录取分数线下统一降一定分数,划定各招生学校指标生的录取最低分数线。各学校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分数、志愿、指标生计划录取各校指标生。
提前批省级示范性高中未完成的计划和第一批各招生学校学校指标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的计划转入调剂计划,面向主城区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3.第二批录取:按照A、B、C三类顺序录取。
4.第三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下达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按志愿、分数择优录取。
(五)录取时间安排
主城区高中阶段学校7月8日开始按批次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