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和期末工作的通知
经县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5日(腊月十三)起放寒假,2月28日(正月二十八)正式开学。依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错时错峰安排学生放假离校和返校开学。为切实做好期末和寒假假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要求,切实推进“双减”政策落实。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假期严格实行封闭管理,遵守假期起止时间,一律不得安排学生提前返校或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严禁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将“双减”政策从学期延伸到假期,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假期。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或专业培训等行为。
二、强化疫情防控,确保广大师生平安健康。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校园严格管控不放松、全面摸排不放松、加强自我防护不放松,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师生疫情防控的教育引导,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持续做好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假期期间师生的流动管理,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出行,落实报备制度,坚决减少聚会、出访、旅游等活动;学生放假后、开学前,各学校要做好校园内的环境消杀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密切家校联系,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与学生家庭密切联系,及时通过《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将放假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推进家校共育,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各种形式定期对学生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情况,引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睡眠管理、近视防控等工作,指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多读书、读好书,积极参加文体劳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增长知识、强健体魄、陶冶情操。
四、用好假前时间,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各中小学要将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一体化部署推进,根据校历时间,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合理安排放假前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质量监测等工作。要做好学期总结,对各项工作逐项梳理汇总,没有落实到位或落实标准不高的工作要认真反思、整改提高,高标准落实或受到上级表彰的工作要善于提炼升华,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学前,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按时到岗,提前谋划新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抓牢安全教育,做实做细隐患排查整改。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假期校园安全工作,放假前召开一次校园安全部署会,周密部署假期师生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值守等各项安全工作,防范于未然。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要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校(园)建筑物、电力消防设备、实验室、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要上好一堂假期安全教育课,对学生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确保每个孩子健康快乐的度过假期生活。
六、落实岗位职责,严格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寒假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值班纪律,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和错报。
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