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上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现场验证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灵寿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一般儿童需要提供三证:①户口本 ②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等)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④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2、儿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居住的,需提供三证:①户口本 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④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3、因旧城改造等特殊原因的,需提供三证:①户口本 ②拆迁协议及房屋租赁证明等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④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二)灵寿县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本;2、父母合法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的凭证(或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3、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证明);4、儿童预防接种证;5、 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三)非灵寿县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1、户口本;2、父母双方在灵寿县灵寿镇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3、父母合法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或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4、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6、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四)灵寿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职工子女
1、户口本;2、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等;3、父母社会保险帐号、住房公积金帐号;4、工作单位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6、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五)大东关户籍、尹凡同村、张凡同村适龄儿童
提供证件参照灵寿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以上各类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在2021年5月31前取得。同时,上述材料必须能说明儿童、少年和监护人之间的户口及房产关系。如不能说明关系,根据个人不同情况需要另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等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