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
符合条件且有需要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待遇的新居民,在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5 月 30 日期间,以夫妻任意一方向居住证申领地的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填写《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和《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申请表》,同时提供户籍和积分制管理计分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的工作人员在受理新居民申请后,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将相关信息录入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信息平台,由系统生成申请人积分。
三、公示
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于 6 月份按申请类别对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 7 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教育资源的配置情况和常住新居民规模确定入读名额,依据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统筹安排新居民子女入读。不服从安排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享受此项待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