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进入考点前如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如再测后仍不合格的,须经专业机构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如何处置?
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市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予以补齐。
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立即对有症状考生开展新冠抗体及核酸检测,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