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随迁子女在本市参加高中学校招生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同本市户籍考生报名和录取。
1.符合东委发[2018]28号文件《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引进人才的子女。
2.夫妻一方或双方于2016年10月28日《东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前取得本市《浙江省居住证》,其子女在我市初中有连续三年学习经历和正式学籍的。
3.外来务工人员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我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连续二年及以上,其子女在我市初中有连续三年学习经历和正式学籍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