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日期
2021年5月8日—5月14日
申报适用对象
(一)电子商务人才
1.2020年度金牌、银牌采购商中层骨干以上人员。
2.2020年度综合效益评价排名前20强的电商企业副总以上负责人、排名前50强的电商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
(二)物流人才
2020年度纳税前100名物流企业中层(含)以上人才(与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有合同约定的物流企业,需完成合同约定税款)。
(三)会展人才
在义乌举办会展项目或从事会展服务的会展企业、商(协)会等相关机构副总经理(含)或副会长(含)以上人才。
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通过市场发展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义乌市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http://www.yw.gov.cn/art/2021/5/7/art_1229129788_3841762.html)。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相应信息并经所在企业签署意见后,根据时间要求提交市场发展委审核。
(二)资格审核
市场发展委对人才填报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人才所填信息进行真实性核对和政策条件比对,审核通过后在人才所在企业进行公示。
(三)资格确定
市场发展委根据政策规定对申报人才所属类别进行梳理分类后,将人员清单上报教育局。
(四)学位统筹
教育部门按照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规定及我市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对各行业人才进行学位统筹安排。
申请材料
(一)《义乌市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核对性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核对后返还)
1.申请人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依据资料);
(2)子女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资料;
(3)学历证书;
(4)劳动合同、任职文件、工作年限依据资料;
(5)近一年内在义社保参保缴费情况表;
(6)相关荣誉证书。
2.申请人所在企业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相关荣誉证书(物流企业A级证书);
(3)企业组织架构表。
注意事项
(一)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主要解决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读我市公办学校的需求,不接受已在我市就读尚未毕业的人才子女重新择校入学申请。
(二)申报人才对其子女申请入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当年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三年内不得申请,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申报人才所在企业,必须对本企业提交的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企业当年人才子女入学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在全市诚信体系建设中,信用等级为E级,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申请人信用等级为E级,列入“黑名单”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金牌采购商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参照I类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子女就读民办学校的可按I类人才子女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咨询电话
电子商务科:81576913
物流科:85039007
会展科:8517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