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录取程序
在报名结束后按照学校初审→县教育局组织复核→向家长反馈复核结果→公示预录取名单→公布录取结果的程序进行录取。
2.录取办法
(1)城区公办学校。城区公办学校按A类→B类→C类→D类顺序录取。当一学校按招生顺序招满时,剩余的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视城区学校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超过规定学额的,就近安排到新城区学校。
(2)其他公办学校。第一批为本校所辖学区内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其余批次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可参照城区公办学校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3)磐安县凤凰书院(初中部,民办)。凤凰书院(初中部)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在6月11日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全部报名学生电脑随机派位产生序列号,并从1号起逐号录取,当其中有报名学生放弃录取时,后续序列号递补录取,核定招生计划数招满即止。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并实行补招,补招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产生序列号方式补招。如补招报名人数仍少于招生剩余计划数,家长直接到磐安县凤凰书院报名,当天报名,当天录取。
3.结果公布
(1)城区公办学校和磐安县凤凰书院(初中部)招生预录取名单在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2)其他公办学校招生录取结果由学校直接向社会予以公布。
(3)磐安县凤凰书院(初中部)的录取结果公布后,家长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磐安县凤凰书院(初中部)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已注册的学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