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公办学校按以下顺序逐批录取:
(1)房户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的原则确定学区(房、户截止时间均到2021年4月30日止)。
(2)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户籍登记就随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父母(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按户籍所在地确定学区。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4)集体户、投靠户和挂靠户。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集体户、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且在市区范围内无产权住房的。
(5)无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金华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参加市区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