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切实加强暑期和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加强暑期和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温教防〔2021〕6号)《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乐防〔2021〕6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切实加强暑期和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No. 1 全面开展师生动态排查
各学校(幼儿园)务必认真排摸暑期师生员工外出情况,要求全体师生员工主动向校(园)报告假期跨省域活动行程,凡7月15日以来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来乐返乐后务必落实个人健康监测措施,主动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监测期间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特别是有境外、中高风险地区和纳入来乐返乐人员健康管理区域旅居史的(具体以省、市防控办每日公布的区域为准),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和市教育局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No.2 严明师生外出管理纪律
即日起,各校(园)要严控人员流动风险,暂停跨省域、跨温州市域的疗休养、培训、研学、社会实践等各类交流活动,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省”;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来乐返乐。8月15日起,校(园)师生原则上不再离开温州,确需出市的,须向所在校(园)报批,干部外出按管理权限审批。8月15日前,在温州市域外的校(园)师生要返回温州,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确保完成14天个人健康监测,以免影响正常开学。
No.3 坚持师生健康信息报告
各校(园)师生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每天按学校规定完成健康打卡。学校要严格落实师生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关注开学前14天学生健康报告情况。凡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咽痛、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师生,必须主动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并规范佩戴口罩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检查治疗。
No. 4 强化落实校园管控措施
暑假期间,各校(园)继续执行“五个一律”管控规定,校外人员非必需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进校的需经学校同意并登记备案,并严格落实问询、登记、亮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近期,各校(园)、培训机构(单位)原则上不接待外省来乐学习考察,不举办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必须举办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批。
No. 5 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乐清市已启动12到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各校要精心做好学生集中疫苗接种保障服务工作,适龄学生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下提前到就近接种点进行接种。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要求动员组织适龄学生“应接尽接”,及早建立群体免疫屏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风险。
No.6 自觉加强个人安全防护
全体师生员工要注意劳逸结合,合理营养膳食,保证充足睡眠,加强体育锻炼,确保身体健康。要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不接触境外或其他中高风险人员,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和空气不流通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No.7 严格执行返校健康核查
学校领导班子要提前一周到岗,靠前指挥。教职员工(含临聘人员)返校前主动向学校报告健康状况和大数据行程码,除极个别疫苗接种禁忌症以外,报到时经健康码(含疫苗接种情况)、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中小学生(幼儿)返校前主动向班主任报告健康状况和假期行程,凭“14天健康报告单+测温合格”进入校园,未完成14天健康报告的,须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纳入来乐返乐人员健康管理区域旅居史的,一律要提供完成健康管理相关证明材料。
No.8 周密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各校(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应急预案演练和防疫物资储备。要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和保洁消杀工作,严格履行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杜绝食源性疾病发生。坚持按照“错时错峰”原则,有序组织教职员工、学生分批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