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镇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指南(条件+录取办法)
一、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申请量化积分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父母均在镇海区内工作,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父母双方在镇海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31日,持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申请积分一方居住年限积分达1分及以上。
3.父(母)在镇海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宁波市辖六区(指镇海、北仑、海曙、江北、鄞州、奉化等六区)缴纳社会保险 (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31日,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补缴无效)。申请积分一方社会保险积分达2.4分及以上,因企业原因社保缴纳在镇海区外、宁波市辖区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详单。
4.父母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划生育积分为5分。
二、报名及录取办法
1. 2020年,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分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录取。具体根据积分条件、暂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结合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学位。
2.公办学校录取对象为适龄儿童必须同时符合以上积分入学四项基本条件(父母中申请积分的一方,下同);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适当放宽入学条件,在符合积分入学四项基本条件第1、2、3条的基础上,按积分高低录取。
3.若因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符合积分入学四项基本条件但未能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调剂至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入读,调剂至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就读的,享受学费、课本费减免待遇。
4.因学额和学籍限制,区外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无法参加我区小升初量化积分入学。
5.有关网上报名时间、录取结果等都会第一时间另行告知。
三、温馨提示
从近几年我区招生情况来看,符合以上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能确保在我区就读。但受教育资源总量限制,目前我区还不能完全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特提醒各位家长,如您的孩子不符合我区就读条件,请尽早陪同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以免耽误孩子入学。也提醒大家不要相信通过收取财物帮助解决小孩入学的所谓中间人、关系户,以免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如有不明确事项,欢迎咨询相关学校或镇海区教育局教育服务中心(电话:86276772,89287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