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九龙湖镇小学新生招生公告
一、招生计划
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共7个班级(九龙湖中心学校4个班,长石小学3个班),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
二、招生对象
凡在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九龙湖镇户籍适龄儿童;户口不在本镇但其父母在本镇有独立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积分入学条件且居住在九龙湖镇的适龄儿童。
以上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父母住房产权证(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0 年5 月31 日。
年满6周岁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须持有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于5月30日之前到九龙湖中心学校教导处办理相应手续。
三、学区划分
1.九龙湖镇分为九龙湖中心学校和长石小学两大学区。
2.中心学校学区包括龙源社区、九龙湖村、河头村、田顾村、田杨陈村、西河村、西经堂村和杜夹岙村。
3.长石小学学区包括长宏村、长石村、思源社区、中心村和汶溪村。其中户籍在原汶溪小学学区和长宏村东严、西严两自然村新入学的适龄儿童,可选择中心学校就读,也可选择长石小学就读。
4.拆迁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划片入学。
四、报名要求
(一)全面实行网上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6月1日上午9点到6月8日下午5点,利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检索“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h.zjzwfw.gov.cn)或利用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检索“镇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对应区县(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其中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二)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的正常入学,不再视作学区适龄儿童安排入学,而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学额有余学校就读。报名期间监护人可以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报名结束后,不能更改。
(三)报名信息现场核验
学校负责对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区县(市)或学校参加现场补报名。
学校现场核验时间:
2020年6月14日(周日)
顾兆田幼儿园毕业生:
上午8:00~11:00
长石和文种幼儿园毕业生:
下午12:30~2:30
其他非本镇幼儿园毕业生:
下午2:30~4:00
学校现场核验地点:九龙湖中心学校
现场核验时法定监护人需随带适龄儿童本人和以下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前教育登记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儿童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五、录取办法
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符合积分要求)”的顺序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同一批次录取分别按照户籍迁入时间、房产证获得时间、积分高低先后顺序,具体录取结果学校电话通知。请适龄儿童监护人接到学校录取通知后按时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逾期视作自愿放弃到本镇两学区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时户籍与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处,父母双方在宁波大市内均一直无房(需提供无房证明),随父母居住在祖辈处(居住地为祖辈产权住房),视同有户有房。农村户籍儿童少年因分户、合户以及拆迁等政策原因造成的各种特殊情况,视实际情况而定。
政策性借读生、烈士子女等特殊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六、联系电话
86537229(吴老师)
86534282(严老师)
七、温馨提示
如您的孩子不完全符合在我校报名的基本条件,请尽快回原籍报名就读。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好,如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报名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