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20下半年教资面试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12月14日18时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
12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现场审核地点:
宁波教育学院育才大厦3楼裙楼大厅(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现场审核防疫要求:
需现场审核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口罩),在进入审核现场前,出示“浙江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健康码显示“绿码”,体温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审核全程佩戴口罩,与其他考生保持一米距离。
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的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现场审核时可以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也可以到就近的设区市审核点办理确认手续。
现场审核材料:
现场审核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相应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需携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提醒:《居住登记回执》等不等同于办理有居住证,不可作为此项证明材料)
3.学历学籍证明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3)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