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5月25日至27日,小升初“个别生”网上登记,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确认
5月31日,“个别生”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6月1日,小学发放毕业生信息确认回执
6月4日至6日,小升初网上报名
6月8日,公办初中第一阶段招生开始
6月11日,民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
6月11日,公布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6月15日,审批地招生不足民办初中补招网上报名
6月17日,审批地招生不足民办初中补招电脑派位,公办初中第一阶段招生结束
6月21日,公办初中第二阶段招生开始
报名入口: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
报名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升学条件在本市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少年。
报名方法
(一)符合初中入学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同步进行。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一所。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因跨区、县(市)就读民办小学或搬家迁户(以报名开始前的户籍地址为准),导致其就读小学与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在其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或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升学。在选定的区、县(市)范围内选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在该区、县(市)范围内按招生规则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四)报名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就读条件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选报民办学校者应在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就读条件。
招生范围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学区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或按学区招生。
(二)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可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和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范围内招生;学校也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招生。
(三)在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
(四)民办学校或其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原订有书面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在协议有效期内,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区、县(市)政府委托、承担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民办学校履行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均须经市教育局同意,具体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民办学校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