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符合报考市区各类高中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子女须在符合条件的家长留学期间随其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360天(含)以上﹞。
留学回国人员指的是连续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同一目标攻读学位、进修、学术访问、合作研究360天(含),以上的人员。不包括语言补习生和在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工作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1.《杭州市区2021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向就读初中学校领取。
2.出入境证件及出入境记录材料。子女出入境证件及其父母一方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出入境证件上无出入境记录的或出入境记录不全者,请出具由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籍中已明确亲属关系的,直接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未在户籍中明确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考生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4.父母是在市级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电子证照,可直接提供打印件(《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需在有效期内,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父母是在省级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申请者国(境)外留学期间的护照(包括不少于连续一年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和签证);
③其他能证明留学身份的材料。
(2)国(境)外进修、访问、博士后研究等海外留学人员
①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②申请者国(境)外留学期间的护照(包括不少于连续一年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和签证);
③申请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关于申请者留学经历及取得成就的简要说明;
④其他能证明留学身份的材料。
三、其他事项
1.父母是在市级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请提前办理好《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2.所有复印件需统一使用A4纸复印(鼓励双面复印);户口簿、出入境证件、《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校验后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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