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名额分配招生
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的分校招收名额分配生。其中,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分设的校区及领办的分校、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等名额分配招生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40%。
名额分配推荐生由初中学校在学业水平考试前等额推荐。学业水平考试后,招生学校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在达到相应录取批次基础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名额分配推荐生中,按不低于95%的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