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中学是江苏省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依据江苏省教育厅2011年《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1]32号)文件“试点学校选拔具有创造潜质的学生,进行整体设计,系统培养,努力创新拔尖学生的培养模式”的要求,以及《2021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泰招委[202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全面落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根本任务,加强初中、高中与高校三方合作,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学生的创造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努力培养具有创新潜能、民族灵魂、国际视野、堪当民族伟大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招生对象
泰州市范围内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
四、报名条件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志向远大,性格阳光,学习习惯良好,学业成绩突出。
2.有创造潜质,综合素质优秀,在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有良好的培养潜能。
五、招生流程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1)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考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报名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以上三区的考生原则上不接收个人报名。
(2)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考生可以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
5月29日—6月12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网上报名:
5月29日8:00起—6月12日24:00截止
3.现场报名地点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海军东路669号泰州中学新校区南大门西门卫室
4.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现场填写)
②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600分)
2021年6月19日全天分两个时段测试。
(三)录取
1.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泰州市教育局招生办在中考提前批次择优直接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中考成绩占7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
3.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统招线。
六、纪律规定
(一)招生纪律
1.招生环节规范严格,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录取公平、公正。
2.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察招生工作。
(二)考生违纪处理
1.考生申请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如发现替考、代考情况,一经查实,将报请泰州市教育局招生办,取消其中考录取资格。
七、咨询与投诉
招生咨询电话:80102266,18951168178
监督投诉电话:80102022
传真:80102555
招生投诉电子信箱:tzzx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