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1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二、招生范围
1.(原泰州实验中学初中部学区)寺巷街道的大部分行政区域(东至泰州大道,南至寺巷街道新港社区,西至屠桥、二桥,南官河以东北至周山河,南官河以西北至狮子河);
2.北至周山河、南至姜高路、东至鼓楼南路、西至泰州大道(含翰林府、恒大华府、湖悦天境、观澜天境、铂悦天境等)的区域。
三、招生入学条件
(一)入学新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保持一致。
2.户籍住址、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和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3.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于今年7月16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
(二)从2019年起,学段内(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可以入学)。
(三)有下列情况的,凭相关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家长向接受报名的学校提出无房核查申请,由学校组织统一核查),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与户籍地址一致,此房产可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革命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公派出国人员、当年度军队转业安置人员、高层次人才及对泰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其子女当年入学,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3.对当年(从2020年9月1日起计算)支持旧城改造,按期拆迁的拆迁户子女,因拆迁安置暂未搬进新居的,可安排在被拆迁地或安置地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四、招生报名办法
1.学校招生分为报名登记审核、录取公示、办理学籍三个环节。
2.为方便广大群众,提高教育服务效能,今年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网上招生报名,通过阳光招生系统,实行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网上报名端口、报名方法及流程已发布于“泰州教育发布”。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可以按时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
五、报名登记及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
(一)报名登记时间:7月16—18日实施网上报名;7月19—22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到我校现场验核报名。
(二)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符合入学条件的初一新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7月25日(上午8:30-11:30)到我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报名资料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须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
2.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小学素质报告书(或学籍证明)。
以上1、2项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3、4项材料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提交验核。
七、具体工作安排
(一)7月16—18日 线上报名
(二)7月19—22日 线下报名
(三)7月23日 泰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新生房产查询
(四)7月24日 泰州市公安局新生户籍信息查询
(五)7月25日 公布新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