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乡村振兴局颁布的《关于做好江苏省2022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2〕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地方专项计划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月9日—5月18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23-88088517、0523-88088586反映。
注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