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项目
二、报名条件
2021年扬州市应届在籍初三学生,艺术中考成绩A等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及个人比赛项目,获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2.初中阶段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展演活动,可凭参演证书报名,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3.初中阶段参加扬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联盟交流演出(展演),可凭参演证书报名,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4.参加艺术等级考试并取得八级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
三、选拔办法
1.参加报名的学生,经学校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参加专项测试的学生名单,并发放专项测试通知书。
2.学校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确定为学校特长生招生对象。
3.进入招生对象名单的艺术特长生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扬州市所在县市区普通高中工作线上30分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按专业计划择优录取。
4.本项招生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专项测试办法
(一)音乐
1.测试内容:(1)自选声乐或器乐曲一首(2)听音模唱、视唱
2.测评内容及标准:
注:专业测试总分100分,科目一占60%,科目二占40%。
(二)美术
1.测试内容:(1)素描(2)色彩
2.测试标准:
注:专业测试总分100分,科目一占50%,科目二占50%。
(三)舞蹈
1.测试内容:(1)表演自选舞蹈一部或片段;(2)完成指定基本功练习若干;
(3)现场即兴表演或现场学跳舞蹈片断。
注:专业测试总分100分,科目一占60%,科目二占40%。
五、录取办法
1.艺术特长生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2.进入招生对象名单的艺术特长生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扬州市所在县市区普通高中工作线上30分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按专业计划择优录取。
3.凡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
4.未能被录取的考生,则按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1日,截止时间为5月21日17:00。
2.报名地点: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扬州市经济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联系人:花老师,报名咨询电话:051489991902。
3.报名办法和要求:家长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报名材料:2021年扬州市普通高级中学艺术专业特长学生自主招生申报表一式三份(请自行下载附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寸两张),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请初中学校出具并盖章),学生近3年获得的艺术类考级证书、参加全国、省、市级艺术类比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