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切实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持有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100%安排公办学位,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在高邮城区各区域的户籍居民都不得作为高邮城区的流动人员,其子女不得作为流动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2.随迁人员子女等就读城区学校。
持有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居住证、父母在高邮城区社保缴纳证明(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市监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 12-15日到市教体局基教科进行信息登记,市教体局基教科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户籍在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内但在外地就读并要求回城区公办学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2-15日到市教体局基教科进行信息登记,市教体局基教科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