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全区高中阶段教育计划招生15280人,高中阶段入学率为99%以上。按普通高中、职业技术类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安排招生计划。
郑集中学、郑集中学城区校区、侯集中学、棠张中学和大许中学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计划和指标生计划。统招生计划、指标生计划分别占本校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计划)的 30%、70%,并将指标生计划按照各初中中考报名考生中,具备指标生资格的人数比例分配到各报名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倾斜。
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面向铜山区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生,郑集中学、郑集中学城区校区、棠张中学和大许中学同时面向市区招收部分学生;职业技术类学校面向全市范围招生。
报名工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所有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在籍生不得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
应届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生及外地转学生根据徐招中通〔2020〕3号规定报名。就读于本区初中并有本区学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与具有就读地户口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学业水平考试和专业加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
学业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的考试和体育学科测试。学业考试满分为700分。
学业考查包括地理生物学科考查、美育测评和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报考高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美术专业及报考文化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
报考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项目设置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中职-本科”3 4 分段培养学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技工学校技师班。第1小批:四星级高中艺体特长生可报1个志愿;第2小批:四星级高中可填报2个志愿,A志愿同时作为考生的指标生志愿,B志愿没有指标生志愿;第3小批:中职-本科“3 4”分段培养学校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第4小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第5小批:技工学校技师班可填报1个志愿。
第二批次:其它普通高中。第1小批:其它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可报1个志愿。第2小批:其它普通高中填报2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中职-高职“3 3”分段培养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工和中级工。第1小批:五年制高职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第2小批:中职-高职“3 3”分段培养学校和技工学校高级工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第3小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中级工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
(二)志愿填报时间及要求
1.志愿填报时间。考生填报志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日至4日,考生在所在报名点学校打印志愿校对表并签字确认志愿;本阶段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于7月30日填报第二批次征求志愿,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交原报名学校汇总,截止时间为7月30日下午5时。
第二阶段填报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面向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2日至3日。填报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8月8日填报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2、3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8月13日填报第2、3小批征求志愿。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及征求志愿由考生凭“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志愿即可生效,不再进行签字确认。具体填报时间见考生“口令卡”。
2.应届生:地理生物考查成绩均达C级(含)等第以上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地理生物考查成绩均达C级(含)等第以上、物理化学实验技能考查成绩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地理生物考查成绩均达B级(含)等第以上、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美育测评成绩为C 等(含)以上和各项综合素质评价全部达到合格或B级(含)等第以上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
往届生: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
3.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填报志愿的自主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更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
4.考生和监护人要妥善保管考生口令卡,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口令卡密码,因遗失动态口令卡或泄露加密口令卡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
5.为维护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的严肃性,被录取考生如退档需征得被录取学校同意后方可退档,退档后不得到与被录取学校同阶段志愿其它学校就读。
成绩公布和查询
中考成绩于7月26日公布,考生各单科成绩及总分均精确到0.5分。考生可到其报名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也可拨打电话16889955或登录徐州招生信息网(www.xzszb.net)查询成绩。
招生录取工作
(一)录取批次。
按志愿填报项目批次设置顺序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由市、区招办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全程管理。《录取通知书》由区招办统一印制,经区招办加盖区招生办公室章方可生效,由考生所在报名学校发给考生。
1.划线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经划定,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
2.投档办法: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 1∶1向招生学校投档。如出现压线考生多人同分情形,则将符合条件的同分考生全部投档,由招生学校按规定录取。
3.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四星级高中在第一批次第2小批的录取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从A志愿报考的所有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有指标生计划的四星级高中”统招计划数 50%的统招生(简称A志愿统招生),确定“有指标生计划的四星级高中”的“A 志愿投档线”。
第二步,从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在“A 志愿投档线”下,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该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校指标生加分考生名单,并对这部分考生成绩加 40 分,作为录取指标生志愿(A 志愿)时的分数(录取 B 志愿时不加分)。
第三步,将所有填报本批次学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 进行投档并录取,产生各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线。
(2)其它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根据“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 进行投档和录取。
(3)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办法:
①经批准实行艺体特长生招生的普通高中须将招生章程(报名条件、选拔方案、录取办法等) 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在中考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公布,并按招生章程规定组织报名工作;
②中考结束后,各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和程序组织特长生加试,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合格考生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并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将艺体特长生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上报区招办;
③中考成绩公布后,区招办根据各校招生章程、在该批次批量投档前对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择优录取。
④市队校办及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体育人才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4)空军青少年航空实验学校实行“零”志愿录取,由考生自愿报名并参加空军招飞选拔中心的初选、文化测试、定选,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由空军招飞局和省教育厅择优录取,录取后由省教育厅办理考生学籍。
(5)征求志愿的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后,各生源学校立即组织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落榜生进行征求志愿报名,报名志愿为招生计划有空额的普通高中学校,并将报名结果汇总后于7月30日下午5 时半上报区招办,由区招办依据平行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剩余计划、征求志愿、中考成绩进行补录。
(三)录取照顾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5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和澳门及台湾省籍考生(凭侨办、台办证明)加10 分投档。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录取照顾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7月1日前持《照顾加分申请表》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后,由生源学校汇总后逐级报市招办,由市招办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执行。符合照顾条件的军人子女照顾加分由徐州军分区政治部、双拥办审核汇总后报市招办公示。
(四)强化措施,保障安全。各生源学校在中考及学生到校领取通知书等期间,要加强对学生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加强措施,切实保证学生安全,督促学生按报到通知书的要求准时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