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儿童教育

邳州市福州路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8-12 14:39:32
The Beginning

  邳州市福州路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邳州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邳州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将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实施办法予以公告。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8个班,共计400人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程序

  线上报名(阳光招生平台)

  网址:http://zsbm.xze.cn:9191/

  报名程序

  第一阶段:

  1、线上报名:7月3日—6日,学生家长关注邳州教育公众号线上报名。

  2、线下审核

  7月9日-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地点:福州路小学书香楼1楼一(3)班教室。

  交验证件:

  ①户口簿(全本原件),户口簿首页、房产所有人的户口页、儿童户口页等复印件。

  ②适龄儿童父母房产证及购房发票(或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③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水电费票据原件。

  注:除水电费票据原件及以上相关复印件留下统一装入材料袋备查,其他原件审核后随时退回。

  第二阶段:

  7月19日-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录取的学生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查报名。

  三、报名条件

  1、本校施教区范围:南至陇海铁路,西至建设北路,北至闽江路(含新苏一期),东至瑞兴路。

  2、年龄: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3、户口与房产:

  (1)学生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未上房、借用、租用、商业用房、购买二手房尚未过户的房屋,均不符合招生条件)。

  (2)学生户籍随父母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为准,要求学生与实际房产证拥有者在同一户籍。

  (3)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须提供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4)父母离异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确认。

  4、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指邳州籍以外,在邳州居住一年以上)须持相关证明材料,登记注册。(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孩子父母在我市的房产证,无房产的要出具暂住证及租赁房屋合同。)

  四、新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第一阶段录取名单:7月11日。

  第二阶段录取名单:7月22日。

  联系电话

  教务处:80313385

  校务办:80313386

  附学区图

THE END

TAG:户籍  父母  房产证  原件  邳州市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