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通知》,现将南通市八一小学2022年新生报名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实际居住地在本校施教区内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施教区范围
通富路接洪江东路接世伦路接青年中路接星城路以东——通甲河以南——通州界以西——开发区界以北。
三、报名办法
1、本地儿童
(1)网上报名:
时间:5月15日—6月5日
注意事项: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网上填报户籍、产权证等相关信息时,务必确保所填内容与证件内容完全一致(如证件内容为“**花园3幢502室”,不能填写为“**花园3-502”),填写不一致可能会无法通过报名系统的自动审核。
(2)现场确认:
地点:八一小学
时间:7月3日(周日)~7月4日(周一)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需带材料:新生入学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完全产权证、适龄儿童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幼儿园素质报告书。
以上材料除幼儿园素质报告书只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套,以备核实、核查,所有原件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注意事项:
①家长按照预约时段(详见新生入学登记表)带齐所有材料到学校审核确认,每名学生只能由1名家长前来审核确认,审核确认时不需要学生到校。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②家长进入校园需扫学校场所码,核验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材料,现场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时需佩戴口罩。(以上要求如有变化,以现场确认时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为准。)
③进入校园后,请按指定位置就坐,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随迁儿童
(1)网上申报:
时间:5月15日—6月5日
注意事项:
①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网上填报户籍、居住证、社保等相关信息时,务必确保所填内容与证件内容完全一致(如证件内容为“**花园3幢502室”,不能填写为“**花园3-502”),填写不一致可能会无法通过报名系统的自动审核。
②随迁子女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网上填报时限一到,报名系统即刻关闭。现场确认环节,不接收、不审核事先未进行网上填报的报名材料。
(2)现场确认:
在本地适龄儿童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剩余学额,通过八一小学微信公众号(见上图)公布可以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确认的随迁儿童名单,在公布名单内的随迁儿童监护人携带材料来学校审核确认。材料通过现场审核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成功。
不在公布名单之内的随迁子女,请及时到附近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报名,以免影响孩子的入学。
可以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确认的随迁儿童名单产生办法:本地适龄儿童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剩余学额数,对随迁子女监护人填报信息通过对接公安、社保中心数据库,自动判断报名材料真伪,并根据居住证时长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时长进行排序。以居住证时长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时长较长者优先、同等条件下网上报名顺序号靠前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名单。随迁子女网上填报的顺序号是同等条件下入学录取的重要依据,请您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网上填报。
地点:八一小学
时间:7月6日(周三)~7月7日(周四)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所需资料:新生入学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施教区范围内居住证、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适龄儿童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幼儿园素质报告书。
以上材料除幼儿园素质报告书只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套,以备核实、核查,所有原件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注意事项:
①家长按照预约时段(详见新生入学登记表)带齐所有材料到学校审核确认,每名学生只能由1名家长前来审核确认,审核确认时不需要学生到校。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②家长进入校园需扫学校场所码,核验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材料,现场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时需佩戴口罩。(以上要求如有变化,以现场确认时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为准。)
③进入校园后,请按指定地点就坐,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入学条件
1、本地适龄儿童
以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持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前往工农路南通市政务中心打印)。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7)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8)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2、随迁子女儿童
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材料要求: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nthrss.cn/ntmh/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打印)。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18036426258
监督电话:8527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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