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持有国家颁发的残疾证的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或不参加现场考试。参加现场考试的,参加任何一个项目的考试,该项测试满分即为总分满分。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总分得38分。
(二)因伤病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凭县级及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可以申请部分项目免试或所有项目免试。经审核批准的考生,免试项目的考试成绩按该项目60%计分。
(三)因伤病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暂时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凭医院和学校的证明,可以申请缓考。市区缓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上午,地点:常州市二十四中学。其它区域缓考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在初中毕业升学体检中被认定为“肥胖”的考生,在平时成绩耐久跑项目中可以降低标准10秒,但该项“+1”的评分标准不变;在初中毕业升学体检中被认定为“肥胖”的男生,在平时成绩引体向上项目中可以选择俯卧撑替代,俯卧撑项目不实行“+1”。
(五)因身体原因确实不宜参加耐久跑的考生,其平时成绩耐久跑的测试,可以申请用50米跑替代,也可以申请免试。免试的考试成绩按该项目60%计分。
(六)需要免试、缓试等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可资证明的有关材料。学校应认真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并在体育中考报名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学校,进一步复核有关材料并最终作出是否同意考生申请的决定。凡经审核同意免考、缓考考生的相关信息,考生所在学校必须在考前一周在学校醒目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临时因运动损伤无法正常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参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