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则
1.合理制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健康协调发展。
普通高中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实施办法》(苏教评〔2018〕4号)的规定,按照生源变化和学校星级、规模确定招生数。本市职业类学校根据规模办学、特色办学的要求,结合生源变化和各校现有资源、发展方向制定招生计划,普职保持大致相当。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招办公布。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试办综合高中班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8〕19号)和我市高中资源现状,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普职融通,提高教学质量,2019年我市实施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在尚湖高级中学设立综合高中班。
2.做好四星级普通高中普通指标生分配工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优质发展。
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9〕4号),完善四星级普通高中普通指标生分配制度。
(四星级普通高中为:江苏省常熟中学、常熟市中学、常熟外国语学校、常熟市浒浦高级中学、常熟市梅李高级中学、常熟市尚湖高级中学,以下分别简称省中、市中、外国语学校、浒浦高中、梅李高中、尚湖高中)。
省中、市中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70%,其中招生计划的40%(含课程研学班各90名)进行基础性指标分配,根据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下达到全市每所初中学校;
招生计划的30%实施奖励性指标分配,投放到办学水平和质量比较高的初中学校。外国语学校、浒浦高中、梅李高中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50%,尚湖高中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25%,根据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下达到全市每所初中学校。设定普通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以全市参加中考考生的成绩总分排名第2000名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划定为省中和市中的最低控制线;
以全市参加中考考生的成绩总分排名第5600名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划定为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为保证普通指标生录取的公平、公正,今年继续实行三类学生享受普通指标生待遇:经认定的“学区生”(“学区生”认定要求为:合法固定住所毕业时与入学报名时一致;
若不一致的,认定为“非学区生”)、积分入学并连续参与积分管理的非本市籍学生、常熟国际学校的本市籍学生,其他不享受普通指标生待遇。指标生以填报志愿方式提前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完善中招程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普通高中(剩余招生计划)、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职业学校的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班、本市的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的招生实行网上市场化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中招市场对各校的招生计划、当前招生的分数线、降分幅度等当场公开,杜绝可能出现的各种干扰中招的不正之风。
课程研学班指标生(省中、市中)、普通指标生(省中、市中、外国语学校、浒浦高中、梅李高中、尚湖高中)、幼师、其他的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分段培养、部省属中专、“3+2”农林高职、中新合作国际班和其他各类中等学校招生均需填报志愿,由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或本市招办统一录取。
设定师范学校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 80%或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就高不就低),不断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
4.关心社会弱势群体,采取强有力措施扶贫帮困助学。
各类学校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对特困家庭子女的入学,凭民政部门每年核发的“社会救济证”减免50%以上学杂费,情况特殊的给予全免。职业学校助学金发放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高中阶段残障学生免收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