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月27日,关于2020年春季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分批次错时错峰开学的安排: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
(一)验收合格的中小学校(含特教学校、幼儿园)分批次错时错峰开学。
第一批次:高三年级、初三年级3月30日开学;
第二批次:初一、初二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小学四、五、六年级做好4月7日开学准备;
第三批次:小学一、二、三年级,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做好4月13日开学准备。
(二)验收合格的中职学校分批次错时错峰开学。
第一批次:职业学校对口单招三年级3月30日开学;
第二批次:各市、区职业学校其他年级做好4月7日开学准备;
第三批次:市区直属高职校做好4月13日开学准备。
(三)验收合格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台商子女学校经批准后开学,具体时间参照同批次年级执行。
(四)在苏高校以4月13日为开学起始时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具体开学时间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由学校发布。
(五)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活动的时间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部开学后,可向属地管理部门提出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申请,达到防控要求的可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
各校具体开学时间经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结合当地疫情批准后实施。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2020年3月27日
根据3月18日,苏州进一步细化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一、强化属地责任
各地要根据教育部“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充分利用学生返校开学前的窗口期,进一步细化本校开学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未被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学。
二、明确方案内容
原则上中小学开学工作方案应包括:学生返校开学前各项工作准备(尤其要重视线上教学开展及效果)、以班级为单元的学生返校错峰报到名册(和学生学籍信息对应的电子版)、学生返校开学当日各项工作流程(报到流程、疫情防控流程、后勤保障流程等)、学生返校开学后各项工作安排及疫情应急预案、校园周边疫情防控与安全防范工作预案等,坚决防止校门口交通拥堵,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坚决阻止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三、狠抓方案落实
各地要依据学校已经报批的开学工作方案,组织由教育、疾控、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组成的验收评估组,在本地正式开学日期前至少一周,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内外的防控现场进行全覆盖、拉网式验收评估,经验收评估合格的学校可如期开学,评估不合格的学校须及时整改,再次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学。省教育厅将在各地验收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学校适时进行现场抽查。
根据苏州教育2月29日通知:
根据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经研究,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下同)继续推迟学生返校。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规范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严禁培训机构在学生返校前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具体返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据此制定实施计划,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