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户籍生报名对象是哪些人?
1.初中报名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年满16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2.小学报名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到2016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确认。
3.户籍生认定的补充说明
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公办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我市。
昆山中小学报名通知:
符合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于5月9日~5月31日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按《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注册登录后,进入“点击进入户籍生填报”,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施教区入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