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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资助项目(对象+资助标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30 07:25:24
The Beginning

  一、学前教育政府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此外,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城乡低保家庭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三、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资助内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相关标准按照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对一年级新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THE END

TAG:标准  家庭  城乡  学生  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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