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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吴中区木渎姑苏实验小学入学工作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29 21:27:59
The Beginni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0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和《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现提出2020年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姑苏实验小学入学工作意见。

  一、学区范围

  木渎镇船闸桥胥江运河以南,包括金运花园、万科城(胥江城市花园)、雀梅花园、姑苏世家、学林雅苑、朗诗绿色水岸等住宅小区和姑苏村、尧峰村。

  二、入学年龄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三、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木渎姑苏实验小学施教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木渎姑苏实验小学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3.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木渎姑苏实验小学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四、报名时间

  1.网上采集信息:

  时间:6月16日-21日

  对象:本施教区有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吴中智慧教育云平台

  http://www.szwzedu.cn/(请用电脑操作)

  2.现场材料审核:

  2020年6月20日(周六)至21日(周日)

  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每位学生只需一位家长携带材料到现场审核,请出示“苏城码”绿码并配合保安测量体温后有序进入。)

  参加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入学办法

  (一)本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1)网上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的“网上信息采集登记表”(如无房产的不需要此登记表) 。(2)家庭户口本(父母和孩子的户口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户主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小孩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3) 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宅基地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有产权人姓名、共有人姓名、产权证编号的一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4)婴儿出生证原件。(5) 预防接种证原件。(6)幼儿园大班(上学期)汇报单原件。

  2.说明事项:

  ⑴ 如果法定监护人拥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其中含有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则该住房不再作为确定地段生的依据。如果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请出具苏州市唯一房产证明。

  ⑵ 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符合国家生育政策除外)。

  (二)非本施教区户籍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口适龄儿童: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网上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的“网上信息采集登记表”(如无房产证的不需要此登记表)。(2)原籍户口本(父母和孩子的户口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户主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小孩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契税收据及交房证明(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含31日〉前交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房产证上有产权人姓名、共有人姓名、产权证编号的一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购房合同从封面复印至签字的一页,装订成册;购房全额发票和契税收据、交房证明复印在一张A4纸上。(4) 婴儿出生证原件。(5) 预防接种证原件。(6) 幼儿园大班(上学期)汇报单原件。

  (三)非本施教区户籍其他外来人口适龄儿童:

  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办理,办理事宜另行通知。

  六、说明事项

  1.报名时现场查验材料原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查验结束原件归还,复印件留存学校进一步查验。

  2.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必须有法院等国家机构的公章)

  七、入学咨询服务

  66367798-8005 联系人:喻老师

  66367798-8002 联系人:沈老师

  开通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THE END

TAG:原件  姑苏  监护人  苏州市  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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