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吴中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指南】
一、资格复审对象
经笔试成绩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9:00~15:00
因疫情防控的要求,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联系考生约定具体的复审时间点。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
四、资格复审流程
因防疫要求,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1.初审: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摊位进行初审;
2.复审:到人社部门摊位进行复审;
3.缴费登记: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100元(请自带现金),提交《资格复审表》办理登记手续。
五、资格复审材料
1.通用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资格复审表》(一式一份、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签字、加贴一寸证件照);
③《苏州市吴中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一式一份、打印签字)。
2.2021年毕业生
(1)2021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能够提供就业推荐表的)
①通用材料;
②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③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2)2021年国(境)内其他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仍无工作单位的)
①通用材料;
②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报考承诺书;
⑤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2019年和2020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①通用材料;
②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报考承诺书;
⑤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国(境)外同期(含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①通用材料;
②国(境)外学位证书;
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报考承诺书;
⑤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5)国(境)外同期(2021年)毕业生(已取得国外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完成学历认证的)
①通用材料;
②国(境)外学位证书;
③报考承诺书;
④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6)国(境)外同期(2021年)毕业生(未取得国外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的)
①通用材料;
②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证明材料;
③报考承诺书;
④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7)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等,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①通用材料;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基层服务证明材料(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市选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等);
④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8)退役士兵(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1年内的)
①通用材料;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④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社会在职人员
(1)国(境)内毕业人员
①通用材料;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
(2)国(境)外毕业人员
①通用材料;
②国(境)外学位证书;
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
4.其他说明
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的,以及对本科段专业有具体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表》打印网址: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打印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5月22日15:00。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留存。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现金),完成缴费方视为资格复审成功。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