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并报高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高校推荐不设名额限制。推荐名单须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具体职位及选调数量见附件。
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5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信息。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0月15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10月16日16∶00。
2﹒资格审核。各高校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于10月14日前发至邮箱jssxds@126.com,江苏省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3﹒素质测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0月24日上午。考场分别设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进行,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2日至10月23日。素质测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4﹒综合考察。根据素质测试成绩,按照各职位选调数量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1∶1.5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男女选调数量同步调减)。市县机关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45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市不受每校考察人数限制),法院系统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15人。考察人选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
5﹒确定拟录用人选。对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按4∶6的比例进行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市县机关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不超过30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市不受每校录用人数限制),法院系统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不超过10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6﹒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7.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8﹒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法院、南京海事法院职位转递到相应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法院系统职位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不再办理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