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盘城街道公办园招生录取办法
盘城中心幼儿园
第一批:
幼儿及父母双方户籍均在盘城街道江北社区、盘城社区、新华社区、双城社区、原落桥社区(落桥一组至落桥九组,庆丰除外)且与实际住所完全一致。
第二批:
幼儿及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盘城街道江北社区、盘城社区、新华社区、双城社区、原落桥社区(落桥一组至落桥九组,庆丰除外)且与实际住所完全一致。
注意:
首先录取第一批幼儿;在第一批次幼儿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第二批次。如第一批次已录满将不再通知第二批次幼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