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年南京鼓楼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在宁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本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方可提出就学申请,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③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④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及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于8月4日到居住证对应的小学登记,待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确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小学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拓展阅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跟着外来务工人员一起迁到城市的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
2、有稳定的住所;
3、有稳定的收入;
4、缴纳各种保险;
如此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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