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报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正常缴费的企业职工;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累计缴费12个月);
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自2019年1月1日起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4.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的;
5.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注意事项:
1.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桂林市之外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申请人要提交1份其职业技能培训过程和技能鉴定过程的情况说明。
2.申请人的名单在“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网公示合格后,补贴款随后拨入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中。
业务咨询电话:0773-2881023
在2019年1月1日起核发的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师(二级)补贴金额2200元,高级技师(一级)补贴金额2500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