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林市民办学校报名办法
⑴学生在监护人的指导下可自愿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但不能同时兼报两类学校。
(2每次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民办学校对符合条件已报名学生按照所填报的志愿进行直接录取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参加下一次网上报名录取环节,通过招生平台继续填报未完成相应范围内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或多校划片公办初中志愿。已被相关学校网上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再通过任何形式参加任何学校的网上报名、录取环节。
⑶第一次报名时,学校仅接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小学:
①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招生学校所在地为同一县(区)的;
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须在签注有效期内)申领地与招生学校所在地为同一县(区)的。
初中:
①毕业小学与招生学校所在地为同一县(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②学生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招生学校所在地为同一县(区)的;
③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须在签注有效期内)申领地与招生学校所在地为同一县(区)的。
在第一次报名结束后,民办学校录取人数小于学校所在县(区)招生计划的,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面向六城区的招生计划继续接受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4)第二、第三次报名时,学校可接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被公办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小学:
①适龄儿童监护人户籍登记地在学校所在县及六城区范围内的;
②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须在签注有效期内)申领地在学校所在县及六城区范围内的。
初中:
①毕业学校位于学校所在县及六城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②学生监护人户籍登记在学校所在县及六城区范围内的;
③学生监护人持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须在签注有效期内)申领地在学校所在县及六城区范围内的。
(5)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招生平台可实时显示学生每次所填报志愿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即时报名人数、即时随机录取比例等信息,供学生及其监护人参考。
(6)在每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学生可在监护人指导下不限次数调整、变更报名志愿或取消报名;每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锁定,任何个人和单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更改报名志愿或取消报名。
(7)民办学校不得擅自以选拔﹑挑选生源为目的对学生设定任何限制性报名条件。
(8)学生务必在家长指导下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所填写或选择的个人信息及选项应真实、准确,填写完毕后务必仔细校对所有报名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因个人原因误报、错报、漏报或学生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报名等情况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填报人或其监护人自行承担;故意填写虚假信息骗取报名、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在民办学校的录取、就读资格。
(9)未在招生平台上填报任何民办学校志愿,且符合市区公办学校报名就读条件的学生,均视为报名就读实行地段划片招生的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