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区今年秋季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安排如下:
一、小学
(一)小学毕业学生数。
2021年市区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共1371个班60701人。
(二)小学招收新生数。
2021年市区小学计划招收新生1814个班76934人。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
二、初中
(一)初中毕业学生数。
2021年市区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共1041个班50942人。
(二)初中招收新生数。
2021年市区初中计划招收新生1251个班61796人。
市区常住户口小学毕业升学率为100%。
三、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一)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学生数。
2021年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学生854个班38374人,包括:普通高中460个班23999人,中等职业学校 394个班14375人。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新生数。
2021年市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收新生943个班48904人,包括:普通高中590个班31220人,中等职业学校353个班17684人。
市区初中毕业升学率为96%。
四、要求及说明
(一)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用考试、测试、面试面谈等任何变相形式选拔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对报名超过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摇号录取。严禁普通高中跨区域、“掐尖”招生。
(二)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要大力配合,共同做好吸纳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工作。小学、初中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服从市教育局中小学校招生办公室的协调,因某些地段生源过多,经调整安排的生源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教育局直属小学一年级生源由所辖城区教育局统一划拨与调剂。
(四)各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接纳身体残疾的适龄儿童入学随班就读。对患有盲、聋哑、弱智的少年儿童,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应积极做好家长的工作,动员家长送孩子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就读。
(五)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主动接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城乡结合部的学校要积极挖掘潜力,在保证解决本市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入学的同时,努力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六)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按招生类别主要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本市市区户籍考生可同时报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非本市市区户籍考生只能报读指导性计划。
(七)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市八中、外国语学校、市十四中、沛鸿民族中学、市二十六中、市三十三中、市三十六中和邕宁高中等十二所学校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定向分配到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定向分配的具体比例名额分配和录取办法另行制订文件下发。
(八)正式招生前如有新设立学校(校区)具备招生条件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关学校的招生计划,如有不具备招生条件的将删减有关学校的招生计划。
(九)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财政、物价、教育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附件:1.南宁市市区2021年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总表
2.南宁市市区2021年小学招生计划安排表
3.南宁市市区2021年初中招生计划安排表
4.南宁市市区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表
5.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初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表
6.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安排表
7.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2021年自主招生计划安排表
8.市教育局负责业务指导的民办学校2021年初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