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按照如下流程办理。
第一步 登记初审。
申请人持本人户口本(含随迁申请入学子女户口)、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房产证(或备案的租赁合同)、社保缴费清单、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就业登记表)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初审报名登记,经学校初审资料合格者,给予发放报名号及密码。
申请积分入学登记初审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的4月份。具体时间由区教育局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步 网上填报。
申请人凭报名号及密码登陆“XXX”(网址:www.XXX),网站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进城工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栏目,填写申请入学相关信息资料。
温馨提示:网上填报网址
第三步 积分审核。
区各部门按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进城工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对申请人积分情况予以审核,并统计积分结果。
第四步 积分公布。
经区各部门核准积分后,在网上公布申请人所得的入学积分。申请人对积分审核如有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积分入学网络平台向相应的职能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经审核无异议后,区教育局按当年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对申请人最终积分排名情况在网络平台公布。若积分相同,则按积分指标体系中的“指标编号”顺序依次进行比较排名。
第五步 学位安排。
区教育局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公布进入学位安排人员名单,并按照申请人积分由高到低排序,给予就近安排学位。如就近学校学位不足,在区内调整安排。
积分未能进入当年学位安排的,应回户籍地入学。
第六步 报到注册。
取得积分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应按照入学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入读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且该入学申请人本年度参与积分申请所获得的积分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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